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本標準由四川省畜牧食品局提出并歸口。
本標準由四川省質量技術監(jiān)督局批準。
本標準由四川省畜牧科學研究院起草。
本標準起草人:呂學斌、梁艷、何志平、龔建軍、陳曉輝、曾凱。
藏 豬 本標準適用于四川區(qū)域藏豬品種鑒定、選育、科研、生產(chǎn)等。 下列文件對于本文件的應用是必不可少的。凡是注日期的引用文件,僅所注日期的版本適用于本文件。凡是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,其最新版本(包括所有的修改單)適用于本文件。 《中華人民共和國畜牧法》 《中華人民共和國動物防疫法》 四川區(qū)域藏豬主要分布于阿壩藏族自治州的黑水、馬爾康、小金、金川及甘孜藏族自治州的理塘、鄉(xiāng)城、稻城、雅江、新龍、德格等縣。 藏豬體型微小,生長發(fā)育緩慢,性成熟早、繁殖力低,抗逆性強,肌纖維細,脂肪沉積能力強,肉質優(yōu)良。 體型微小,被毛多為黑色,也可見四肢、額部有少許白色,鬃毛長而密,冬季被毛下有絨毛。額面窄,皺紋少,嘴長而直,呈錐形,耳小、直立,轉動靈活。胸較狹,體軀短,背腰平直或微凹,腹線較平,后軀較前軀高,尻部傾斜,四肢結實,趾關節(jié)韌帶堅實而有力,乳頭多為5對。 繁殖性能見表1。 表1 繁殖性能
胎次 初生 60日齡斷奶 產(chǎn)仔數(shù)(頭) 活產(chǎn)仔數(shù)(頭) 窩重(kg) 頭數(shù) 窩重(kg) 1 6.0 5.5 4.2 4.0 19.0 2 7.5 7.0 5.5 5.0 26.0 多胎 8.5 8.0 6.2 6.0 32.0
生長發(fā)育性能見表2。
表2 生長發(fā)育性能
性別 |
6月齡 |
24月齡 |
||||||
體重(kg) |
體長(cm) |
體高(cm) |
胸圍(cm) |
體重(kg) |
體長(cm) |
體高(cm) |
胸圍(cm) |
|
公豬 |
25.5 |
77.0 |
35.0 |
70.0 |
69.0 |
107.0 |
55.0 |
101.0 |
母豬 |
30.0 |
80.0 |
35.5 |
74.0 |
88.0 |
113.0 |
54.0 |
118.0 |
肥育性能見表3。
表3 肥育性能
項目 |
始重(kg) |
末重(kg) |
日齡(d) |
日增重(g) |
料肉比 |
指標 |
7.0 |
60.0 |
260.0 |
265.0 |
4.3:1 |
胴體性能見表4。
表4 胴體性能
項目 |
宰前體重(kg) |
屠 宰 率(%) |
背 膘 厚(cm) |
眼肌面積(cm2) |
后腿比例(%) |
瘦肉率(%) |
指標 |
60.0 |
73.0 |
4.0 |
13.8 |
28.0 |
42.0 |
4.2 外生殖器官發(fā)育正常,無遺傳疾患和損征,有效乳頭五對以上且排列整齊。
4.4 健康狀況良好,符合《中華人民共和國動物防疫法》有關要求。
《藏豬》
地方標準編制說明
一、編制目的意義
四川藏區(qū)是全國五大牧區(qū)之一,藏豬是世界上唯一的高原型豬種。由于產(chǎn)區(qū)內(nèi)曾先后引入內(nèi)江豬、榮昌豬、長白豬、中約克夏豬等與藏豬進行雜交,純種藏豬分布范圍逐漸縮小, 藏區(qū)的公路沿線和養(yǎng)豬較集中的河谷壩區(qū), 純種藏豬已很少見, 且數(shù)量日趨減少。甘孜州由原來的2萬頭減少到1.02萬頭左右,藏豬已面臨種群滅絕的危險。有鑒于此,2000 年國家農(nóng)業(yè)部將其列入《國家級畜禽遺傳資源保護品種》目錄,以加強藏豬的品種資源保護工作。
自品種資源普查以來,僅《四川家畜禽品種志》及《四川省甘孜藏族自治州畜種資源》對藏豬的起源、外貌特征等以傳記的形式記載下來,并對其生長發(fā)育進行了初步觀測。近年來也有文獻報道了藏豬在不同地區(qū)的生產(chǎn)性能概況,但遠不能揭示其品種的實質。針對此,四川省畜牧科學研究院于2003年從甘孜州稻城縣海拔3000米以上的放牧區(qū)引進藏豬,組建了藏豬資源保護群,全面系統(tǒng)地對藏豬的種質特性進行研究,在此基礎上,提出《藏豬》地方標準的編制工作,旨在為我省藏豬的品種鑒定、保護、選育、開發(fā)利用提供重要依據(jù)。 “藏豬”這一珍稀物種的保護與開發(fā),對于藏區(qū)“定牧”后的畜牧業(yè)結構調整,以及“定居”后牧民新經(jīng)濟增長點的發(fā)掘,增加牧民收入意義重大。
二、編制過程
在收到四川省質量技術監(jiān)督局川質監(jiān)函[2009] 118號關于下達《2009年度四川省地方標準制(修)訂項目計劃》的通知后,四川省畜牧科學研究院成立了標準編制小組,組織標準編寫小組技術人員進行編寫,并先后到藏區(qū)進行實地調研。在開展的種質特性研究,運用標準編制單位自身研究成果,查閱大量有關藏豬文獻資料和參考類似標準編寫規(guī)范的基礎上,編制出《藏豬》標準討論稿,并廣泛征求了省內(nèi)相關專家對標準的修改意見,經(jīng)編寫小組多次討論、修改完善,形成了本標準送審稿。
三、編制原則及依據(jù)
(一)編制原則
1.堅持科學性和先進性的原則:
標準的內(nèi)容既來至標準編制單位自身研究成果,又借鑒了當代國內(nèi)外有關藏豬的文獻資料。
2.力求可操作性和實用性的原則:
在標準編制時采取定性描述與定量描述相結合,既有一般的文字條款,又推薦了一些量的指標;使用的文字力求簡潔,通俗易懂,讓管理者和技術人員都能理解應用。
(二)標準編制依據(jù)
四川省質量技術監(jiān)督局川質監(jiān)函[2009] 118號關于下達《2009年度四川省地方標準制(修)訂項目計劃》的通知,成為編制該標準的依據(jù)。
參照GB/T1.1-2009《標準化工作導則第1部分:標準的結構和編寫》規(guī)定編寫。
(三)編制內(nèi)容的確定
綜合國內(nèi)有關藏豬的技術資料,在四川省畜牧科學研究院完成的藏豬種質特性研究基礎上,將藏豬的特征、體型外貌、繁殖性能、生長發(fā)育性能、肥育性能、胴體性能方面納入標準內(nèi)容,提出藏豬的各項指標。
2009年8月